●由于新疆地处最西北,山区高海拔多、夏季天气干燥炎热,景区距离车程时间长,且路途颠簸,不建议65岁以上 老人参团,如要参团,需有25-55岁之间年龄段家属1带1陪同方可接待,如无家属陪同,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近一周内身体健康证明书、按成本操作,必须填写《参团免责声明》,直系亲属签字确认,如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后果责任自行负责;70岁以上老人恕不能接待;
●如出现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标间加床或三人间,如客人不同意请补足房差。
●团队机票,不得签转、不得退票、不得更改。
●儿童12岁以下(含旅游车位、餐位、机票;产生其他费用全部自理),儿童12岁以上同成人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有权视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次序及时间。
●如遇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性调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行程延误及变更,费用请客人自行负担。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误机或火车,损失请客人自负,本公司不做任何赔偿。
●请提醒客人: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小孩带好户口本;
●我社安排专人在乌鲁木齐机场出口处举“丝路风情”牌子接团;
●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遇政策性调整导致机票、车费、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不承担此费用,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不予退还;
●在旅行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安全,或非我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天气变化等情形),我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后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行程先后顺序或更换同价值景点或按约定价格将门票费用退还组团社);
●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新疆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虚填或不填意见书或新疆当地填的很好,回家后再无理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组团社与游客之间务必签署由我社提供的《补充协议》、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和自由活动期间,因为自身原因擅自离团或退团,视为违约在先,我公司有权终止后续的一切旅游接待服务,不退任何剩余的费用、及赠送项目费用,并需要补齐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游客退团后所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意外与我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新疆位于西部地区,用餐及住宿条件比较差,请提前向客人说明。
** 行程中的早餐,客人不用餐者,我社不退费用 ** 乌市的机场或火车站接送有可能无导游
特殊限制:
一、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1.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二、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三、未成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四、外籍人士预订提示
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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