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酒店:
南京:鼎玉宾馆、大明宾馆、堃品宾馆、传方快捷、三向宾馆、武城宾馆、久安隆宾馆、新竹缘
苏州:乐家、海州、传化、豪弓大酒店、凯莱宾馆 、新纪缘宾馆
上海:威仑宾馆、森林、申花、景福宾馆、海上风、梅园宾馆、陈太商务宾馆 、鸿运宾馆、凯越宾馆
杭州:北源快捷、吴越千古情、丽江千古情、容腾假日、如信商务、翔龙假日、假日之星、祥和北星、景灵山庄、铭山商务酒店、
无锡:约克景致、佳喆、海涌、铭山、新塘假日、耀都假日、大花轿、盛时大酒店、佳禧大酒店
2、参考餐厅:南京:嘉麟楼 、中山陵秀都、九朝食府、 步云轩大酒店、 月牙湖二店、月牙湖、汉理祥
无锡:紫云红朝、渔家记鱼头馆、水珍园、山园楼大酒店、黄金假日大饭店、元灵农家湖鲜馆、山园楼
苏州:塔影、鑫庭、金满楼、乐饭天、万顺楼
上海:上海宝龙大酒店、通惠、同仁餐饮
杭州:灵光、 苏家记、燕忠饭店、朋聚、问茶楼、盛茗饭庄、老地方总店
3、咸阳机场接送机为我社赠送项目,未产生不退费
5、此行程报价已包含旅行社责任险,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条款,请提示游客按照旅游保险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或无法乘飞机或火车造成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7、最终出行行程以我社为准!
8、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进出城市!
9、自由活动时间,请注意自身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当地导游或报警求助
补充协议
旅行社: 团号: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城 市自费项目及明细价格
无锡【鼋头渚+锡惠景区】(自理150元/人)
水乡【乌镇东栅】(自理100元/人)
杭州【西湖之夜】(自理240元/人)
上海【上海夜景(金茂大厦+浦江游轮)】(自理260元/人)
苏州【船游苏州古运河加定园】(自理190元/人)
温 馨
提 示自费项目(自费项目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自愿参与者请签字配合,自理景点一切优惠证件不可使用)
自理景点因含有导游司机加班费故一切优惠证件不予使用。
二、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五、旅游特别说明及注意事项:
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
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证件说明:
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
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游客在充分了解江南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
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华东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A.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都健康状况确认书》。
B.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C.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安全防范:
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未成年人保护:
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旅游保险说明:
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得到理赔),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
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保险责任以游客最终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约定为准,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飞机延误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温馨提示:
1、须严格行程内景点安排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2、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凡持有老年证、离退休证、军官证、学生证、导游证等参团者均不退门票差价;所有景点门票已为旅行社折扣价,所有证件(如学生证、教师证、老年证、军官证等)均无优惠、减免,行程中赠送景点一律不退门票;
3、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十二岁以下儿童还需提供出生年月)。
4、请客人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在旅游途中游客因以往病史引发的急性病及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只受理年龄满2周岁,不超过70周岁的游客。
5、贵重物品(现金.护照.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或者个人贵重物品等)请随身携带切勿离手或者寄放在住宿饭店的保险箱内,绝不可放在车子或房间内或餐桌上等,如有遗失请旅客自行负责。财不露白!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以防窃贼。
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无法受理
1.因贵社原因,委托我社接待行程内容与游客手持行程内容不一致,导致投诉,责任由贵社承担;地接社以游
客在华东自行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衡量游客参与该团旅游满意度的主要依据,请尊敬的各位游客认真填写。
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华东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有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旅游目的地当地用(固定电话)拨打质量监督电话,有争议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2.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的20-30%的违约金。
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行程全文本人已细读并十分清楚条款内容,本人 (签名)以示同意。
日期: 年 月 日
特殊限制:
一、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1.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二、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三、未成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四、外籍人士预订提示
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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